
临时协税员是指税务机关为应对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景税收征管力量不足临时雇用的人员,主要负责在税务干部指导下办理市场税收征管业务 。
其雇用合同期通常以半年为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工作期间不脱离生产,逢集时协助收税,无集时返回生产。报酬采用按工作日定额加实收税款比例计算的方式,总体略高于当地临时工水平 。该岗位与税收助征员存在区别:助征员雇用周期较长且专门脱产工作,按月领取报酬;而临时协税员雇用期限短,报酬按日计算 。
根据1983年1月1日执行的《关于加强集市贸易市场税收征收管理的规定》,临时协税员制度被纳入集贸市场税收征管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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