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岗,读音jìnggǎng,汉语词汇,指竞争上岗,是通过竞聘获得工作岗位的公开选拔任用方式,主要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 。
竞聘上岗通常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程序一般包括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评(如笔试、面试、民主测评)、集体研究、结果公示及办理聘任手续等环节 。该方式应用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学校教师选拔及领导干部任用等多个领域 。
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探索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1988年原国家计委在委属事业单位开始试行。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施行后,原人事部要求在机关内部试行竞争上岗。1998年,中组部、原人事部下发《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推动此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04年《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和程序。2006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为竞争上岗提供了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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