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案

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案

獐子岛证券虚假陈述案,是指投资者因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提起的系列民事赔偿案件。该案始于2020年6月24日,当日獐子岛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其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相关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

根据法院认定,在2017年3月21日至2018年2月10日期间买入獐子岛股票,并在2018年2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截至2021年12月8日,相关诉讼案件共482起,涉诉金额约1.08亿元。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126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獐子岛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共计1498.32万元,法院酌情支持投资者损失的30% 。2023年3月,为獐子岛出具审计报告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罚没36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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