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抢先交易操纵(外文名:Beating the gun, 又称“抢帽子交易”)是指行为人公开作出证券评价、预测或投资建议后,自行或建议他人提前买卖相关证券以获取利益的市场操纵行为 。
构成该行为需满足四类要件:行为人公开作出证券相关评价或建议;在评价发布前后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因此产生波动;行为人的行为是上述波动的重要原因 。其经典行为模式包括行为人提前交易、公开作出评价预测、并进行反向交易 。判定时不限于证券从业机构,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亦可构成 。
我国证券监管体系将该行为纳入市场操纵类型,通过《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其认定标准作出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司法解释,此类操纵行为的主体已由特殊主体修改为一般主体。2020年以来至2023年,浙江金华方某忠等人通过联系“荐股团队”以“抢先交易”方式合作操纵证券市场,非法获利1亿余元,2023年4月,方某忠被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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