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稽查执行是税务机关将税务文书送达纳税人并督促履行义务,必要时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措施的活动过程。执行部门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等文书后依法送达,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的,稽查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稽查执行方式由简单粗放向刚柔并济转换。 执行中,税务机关可实施税收保全与强制执行措施,具体包括从存款中扣缴、拍卖变卖财产等。 发生当事人死亡、破产等情形时,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中止执行;确无财产可供抵缴时,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可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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