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的信息,请点击: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百科

标签: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住房,并轨,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