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是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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