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丽春,现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副行长。2024年3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依据《关于陈丽春任职资格的批复》(浙金复〔2024〕97号),核准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批复对象为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提交的请示文件(浙中银发〔2024〕27号)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中国银行萧山分行需按规定及时发布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 。
陈丽春曾于2009年5月20日至2010年9月27日期间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平阳水头支行负责人 。2015年7月,其作为中国银行平阳支行代表被列入平阳县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陈丽春还曾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阳县支行、温州平阳水头支行及温州平阳昆阳支行法定代表人,上述任职信息更新时间截至2026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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