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汛是指进入汛期的开始日期。2019年4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印发《我国入汛日期确定办法》(水防〔2019〕119号),规定每年自3月1日起,若连续3日累积雨量50毫米以上雨区覆盖面积达15万平方公里,或任一入汛代表站超过警戒水位,即确定为入汛日期 。判定时采用雨量和水位双指标,入汛代表站信息以文件附件为准 。
我国汛期南北差异显著,一般以长江、珠江、太湖流域为南方片,黄河、淮河、海河、松花江、辽河流域为北方片。南方片汛期一般为4月至10月,北方片汛期一般为6月至9月;主汛期南方片为6月至8月,北方片为7月至8月;防汛关键期均为7月16日至8月15日 。若实际入汛时间晚于4月1日仍以4月1日作为入汛日期 。2023年因南方连续3日累积雨量50毫米以上雨区的覆盖面积达37.1万平方公里,满足了入汛指标,确定3月24日入汛 ,较多年平均入汛日期(4月1日)偏早。部分地区如广东存在前、后两个汛期现象,海南省2025年5月15日入汛后于7月15日进入主汛期 。北京市2025年确定6月1日为入汛时间点 。水利部信息中心可依据入汛标准会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机构确定我国入汛日期,并负责相关解释工作,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司负责对外发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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