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叶县强拆果园事件

4·2叶县强拆果园事件

4·2叶县强拆果园事件,又称2024年河南平顶山市叶县强拆果园事件,是2024年4月2日由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队实施的行政强制拆除事件,涉事主体为返乡创业大学生贾柯经营的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果园。

该事件缘于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项目建设需占用贾柯7亩果园,因补偿标准认定分歧引发争议:贾柯主张按经济林标准补偿,而叶县政府依据平顶山市2017年33号文件按零星果木标准补偿18万元。河南省司法厅2024年认定该文件相关条款因上位法废止而失效,但叶县政府仍以该文件执行补偿。2023年6月叶县任店镇下达《限期清理通知书》后被贾柯起诉,同年9月镇政府撤回通知。2024年4月2日,叶县政府组织人员强制拆除果园并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 2024年9月20日,平顶山市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核查,同期胡炜哲14岁参加工作的履历问题被曝光并进入核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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