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

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

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清算案,是依据2021年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审理的我国内地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件。债务人呼某(亦称呼新月)因经营的教育培训机构倒闭而负债,在变卖唯一住房后仍有156万余元债务未能清偿,于2021年6月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8日裁定宣告呼某破产,呼某进入免责考察期 。在考察期间,呼某以其破产财产及收入清偿了30余万元债务 。因在考察期间发现并补充申报了遗漏的少量财产,其免责考察期由三年延长至四年 。2025年11月,考察期届满,深圳中院裁定免除呼某未清偿的债务,并解除对其消费行为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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