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振宇(延吉金华城杀人案罪犯)

崔振宇(延吉金华城杀人案罪犯)

崔振宇,1989年8月8日出生,延吉市人。2005年8月9日,因抢劫罪被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8月17日,崔振宇为发泄长期以来积攒的压抑和不满情绪,遂在家中准备了尖刀、手套等作案工具。当日15时许,被告人崔振宇驾车来到延吉市参花街金华城商厦,持刀在金华城商厦内、街道上,对无辜群众乱捅乱刺,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延吉金华城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崔振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想要了解更多“崔振宇(延吉金华城杀人案罪犯)”的信息,请点击:崔振宇(延吉金华城杀人案罪犯)百科

标签:崔振宇(延吉金华城杀人案罪犯),崔振宇,个人信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