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是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91年9月22日签发的命令。
第89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
2004年4月30日经国务院令405号废止,替代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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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9号是国务院总理李鹏于1991年9月22日签发的命令。
第89号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
2004年4月30日经国务院令405号废止,替代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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