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是贵阳市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2025年3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1条,分为总则、出租与承租、房地产经纪和租赁经营、房源租赁信息互联网发布、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出租住房需符合建筑、消防标准,以原规划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禁止违法建筑、危险房屋等四类住房出租;规定按间出租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并强制配备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要求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办理登记备案,转租10套(间)以上需设立住房租赁企业,实行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规范互联网房源信息发布平台核验责任。

该条例立法背景为解决贵阳市群租房安全隐患突出、租赁备案率低等问题,通过建立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和多部门协同机制,细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的操作规范。

2026年6月1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贵阳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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