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钱,亦称“便换”、“便钱”,是唐宋时期的一种汇兑券。凭纸券取钱而不必运输,钱无翅而飞,故曰“飞钱”。《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宪宗)时,商贾至京师,委钱诸道进奏院及诸军诸使富家,以轻装趋四方,合券乃取之,号飞钱。” 唐宪宗元和元年(806)曾禁飞钱,元和七年又规定商人在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需加付手续费,后改为免费对换。
飞钱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汇兑业务形式,其运作机制为商人在京师存钱后取得票券,返回本道验证票券即可兑付。票券采用“合券乃取之”的验证方式,两地票券信息吻合方能完成兑付,开创了“人凭信而立,财依契而通”的信用模式 。河东盐池曾发行盐引飞钱,盐商凭票券在指定地点支取食盐或转让票券,形成了早期的票据流转体系 。
该制度起源于唐代钱荒及禁钱出境政策,唐宪宗时期因商业需求应运而生。宋太祖开宝三年(970)设便钱务专门办理便换业务,南宋初期仍盛行,后因纸币推广而衰落 。北宋时期有价证券兴起,逐渐替代了飞钱在商业中的功能,加之政府政策反复和信用体系局限,最终导致其消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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