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3泰安入室抢婴案(又称“2006年12月3日泰安入室抢婴案”)是2006年12月3日发生于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的恶性拐卖儿童案件,涉及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袁某某四名被告人。四名被告人均有犯罪前科,其中袁某某为受害者同村邻居,案发前参与踩点并泄露姜甲儒家信息 。2006年12月3日凌晨,四名被告人切断村内电源后翻墙进入受害者姜甲儒家殴打并控制其祖父母,抢走8个月大的姜甲儒,以28600元卖给刘某某、苏某某夫妇 。案发后姜甲儒爷爷因精神打击于数年后患肺癌去世 。2024年1月嫌疑人被捕归案,姜甲儒经DNA比对寻回 。
2025年4月该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曾某某、王某某在庭上表现傲慢并当庭翻供,袁某某辩称仅闲聊时透露信息且不知情 。9月一审宣判曾某某判处死缓,吕某某、王某某分获无期徒刑,袁某某获刑15年,主犯曾某某当庭辱骂被害人家属及审判长 。收买人刘某强夫妇因超过追诉时效未被起诉,被害人家属提出677万元民事赔偿诉讼获法院支持20万元 。受害者家属对判决结果均表示不服,已就刑事部分提出抗诉申请,并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买方责任 。12月5日上午9时,该案二审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二审未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2026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维持原判,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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