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女子打伞上班事件

2024年深圳女子打伞上班事件

2024年12月11日报道,王女士(化名)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因工作区域内安装了多个高清摄像头,其中一个正好位于她工位上方,担心公司高管为男性,可能会走光泄露隐私,每天带两把伞上班遮挡摄像头。公司多次沟通王女士仍坚持在工位上打伞达18个工作日,最后只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王女士不服气,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合计335124元。接连上诉三次,但是公司在办公室安装监控摄像头并无不妥之处,王女士主张其所在位置能被拍到身体隐私部位,完全是以一种极端角度顾虑监控摄像头的功能作用,认为公司在办公室安装监控摄像头并无不妥之处。均被驳回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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