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2月,美国政府以芬太尼问题为由单方面对中国商品加征10%关税,此举被认定为违反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后,于同年2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多类商品实施分级加征关税措施 。
反制措施分为两个清单:附件1清单商品(煤炭、液化天然气)加征15%关税,附件2清单商品(原油、农业机械、大排量汽车及皮卡)加征10%关税。公告明确新增关税在现行税率基础上叠加征收,保税及减免税政策保持不变但新增关税不予减免 。2025年5月,中国外交部重申针对美方两轮关税的反制措施持续有效。
2025年11月10日,商务部公布《关于暂停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5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实施反制措施一年的决定》,自2025年11月10日起施行。 2026年8月5日,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现公布《关于对应用DNA科学公司等6家美国实体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自2026年8月5日起施行。 8月5日,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现公布《关于对美国合规性测试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自2026年8月5日起施行。
想要了解更多“中国对美反制措施”的信息,请点击:中国对美反制措施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