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溢融通证券虚假陈述案,指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其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而引发的案件。为提升考核利润和管理层薪酬,公司通过转让资管产品收益权并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认投资收益,导致2015年虚增净利润7758万元,2016年虚减净利润2928万元 。2020年上半年,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并对多名时任高管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2018年,公司董事会换届内部审计发现财报造假并向证监会报告。2019年1月,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 。2021年11月,公司因同一事项收到宁波市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被立案侦查 。因该虚假陈述行为,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民事索赔诉讼,且已有投资者通过诉讼获得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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