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期收益,是指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一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形式 ,其作为贿赂标的,常表现为股权、股票等金融产品的未来增值利益 ,实质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 。
为惩治此类腐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6年5月1日施行《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了此类受贿行为的数额认定规则 。2026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六十一批指导性案例,通过孙某某受贿案等案例,进一步明确了预期收益型受贿的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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