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华宁杀人案

11·13华宁杀人案

11·13华宁杀人案是2002年11月13日发生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田永明持刀行凶致见义勇为者刘铭富死亡、其嫂赵某某轻伤,潜逃20年后于2022年2月在长沙县一出租房内被抓获归案 。

田永明曾于1996年因强奸赵某某及杀人未遂被判九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于2002年持刀闯入赵某某家行凶,村民刘铭富因阻止被刺身亡,后又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致其轻伤 。2022年11月15日该案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田永明死刑缓期执行,田永明以“存在冤案”为由提起上诉。2025年7月22日二审开庭,检察机关认定其系累犯且持刀捅刺过程具有连续性,建议维持原判,庭审持续约2小时后休庭待宣判 。刘铭富于2004年被追授“云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其家属于2023年向受益人赵某某提起民事诉讼索赔132万元,华宁县法院已立案审理 。

2025年10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原审被告人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启动再审。 2026年1月21日上午,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在云南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未当庭宣判。 1月22日,刘铭富的长子刘亮刚讲述了过去20多年来,田永明杀害父亲的行为给他本人和家庭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家庭分崩离析,兄弟三人辍学,他17岁离开故土外出谋生,与两个弟弟至今天各一方,继母改嫁后未等到凶手归案遗憾去世。 2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田永明故意杀人案再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田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月28日,田永明被执行死刑。

想要了解更多“11·13华宁杀人案”的信息,请点击:11·13华宁杀人案百科

标签:11·13华宁杀人案,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