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需要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或其亲属委托,以保障和服务失能失智老人、心智障碍者等特殊需要人群的生活为核心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资产服务信托。2023年,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正式将其纳入信托业务分类。该信托利用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实现风险隔离与专款专用,常与“意定监护”结合,形成“信托管钱、监护管事、监督管风险”的创新保障机制,旨在破解“老养残”家庭、独居老人等群体面临的“无人照料、财产管理”难题,是金融工具服务民生保障的重要实践。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开展相关试点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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