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6泰兴杀人案

11·16泰兴杀人案

1998年11月16日下午4时许,江苏泰兴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一名中年女性在家中被害。 经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案发现场位于该市城郊商井村东井组,是一处“前店后宅式”的住宅,死者的致命伤在头颈部,屋内有明显翻动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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