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于2005年10月28日在中国北京签署,2006年6月29日正式生效,旨在建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该组织是由亚太地区国家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宗旨是通过推动成员国间开展空间科学、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多边合作,提高成员国空间能力,促进各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带动亚太区域的共同繁荣。
1992年,中国、巴基斯坦和泰国联合发出开展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的倡议,并提出建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构想。 2005年10月28日,来自孟加拉、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 巴基斯坦、秘鲁、泰国等八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共同举行了《公约》签字仪式,此举成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迈向正式成立的重要里程碑 。《公约》规定,各签署国完成其国内法律程序后,向东道国政府交存批准书,《公约》将在有5个亚太国家向东道国政府交存批准书后生效。2006年6月1日,土耳其驻华大使代表该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公约》 。2006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正式生效,此前已有蒙古国、中国、秘鲁、伊朗、孟加拉国五国批准《公约》 。2007年4月,《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依《联合国宪章》第102条在联合国登记备案。
2008年,亚太空间合作组织(APSCO)成立,总部设于中国北京(“东道国”) 。截至2018年11月,APSCO共有中国、孟加拉国、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泰国、土耳其、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和埃及11个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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